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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必读|ISO9001质量认证
发布时间:2012/3/8  信息来源:  点击6285次
你可以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对上述五个过程进行规划,按照一定的推行步骤,引导贵公司逐步迈入ISO9000的世界。
  以下是企业推行ISO9000的典型步骤,可以看出,中间完整地包含了上述五个过程:
  ○ 企业原有质量体系识别、诊断;
  ○ 任命管理者代表、组建ISO9000推行组织;
  ○ 制订目标及激励措施;
  ○ 各级人员接受必要的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训练;
  ○ ISO9001标准知识培训;
  ○ 质量体系文件编写(立法);
  ○ 质量体系文件大面积宣传、培训、发布、试运行;
  ○ 内审员接受训练;
  ○ 若干次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 在内审基础上的管理者评审;
  ○ 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和改进;
  ○ 申请认证。
  企业在推行ISO9000之前,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对上述各推行步骤进行周密的策划,并给出时间上和活动内容上的具体安排,以确保得到更有效的实施效果。 
ISO9000认证周期
项  目
内  容
时间(天)
初  访
到企业了解一般情况
1-2
培  训 
ISO9000族授课、培训(与企业领导落实质量体系)
5-8
文件审查(编写)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18
修改文件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3
运行指导
试运行(各部门接口、修订)
5
内审培训
企业审核员培训
5
正式内审
(包括内审)(管理评审)
2-5
通过认证
(包括预审至通过认证)
2-5

ISO9000认证新标准有哪些内容进行了变更?
ISO9001:2008的新标准将于2008年10月31目正式发布。与ISO9001:2000标准相比, 以下条款发生变更:
   3.0 术语与定义,取消了供应链。(供方 - 组织 - 顾客)
   4.1 增加了外包过程的控制,借助 7.4.1 的方法对外包方法进行管控。外包并不能减少组织需承担的责任。
   4.2.1 变更了一个单一的文件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程序的要求,一个文件化程序的要求也可以在多个文件中体现。(如纠正预防管理程序)
   4.2.3 增加了 4. 2.3f 确保对质量体系策划和运行所必要的外來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5.5.2 管理者代表:即新标准要求管理者代表应是组织內的下属员工或合同制的全日制员工(不可兼职)。
   6.2.1 基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符合性的工作人員应是能够胜任的(范围较大)。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评价培训所要求的有效性 ; 确保达到必要的能力(指实际操作方面的能力加严)。
   6.3 增加了 6.3c : 增加了支持性服务(如运输 或通讯或信息系统 /ERP 系统 ) 、策划、提供、维护全方面评价。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增加了交付后的活动包括保修条款及履行合同的责任,如维修服务和辅助服务(如回收或产品的最终处置)。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生产和服务包括产品的防护(包装 - 仓储 - 搬运 - 回收手册)。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阐明确认特殊过程的重要性,特殊过程(如焊接、培训、热处理等)还有特殊工程的识别。(如:服务、焊工、司机、仪校工程师、内审员 资格的确认)
   7.5.4 顾客财产:增加了注解 - 阐明知识产权和私人信息为顾客财产(如保险公司, 银行等)。 

企业做ISO9000认证要求保持的纪录又哪些?
1、4.2.4 记录控制
  应建立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证据。 
2、5.6.1 . 管理评审-总则
  ○ 1 应保持管理评审记录。
  ○ 2 对质量目标进行监视及对不良质量成本定期报告和评价应。
  这些结果应予以记录。( TS 要求) 
3、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组织应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 
4、7.1 d) 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5、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6、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 
7、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8、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9、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10、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 
11、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12、7.4.1采购过程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 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13、7.5.2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 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能显现的过程。 d) 记录的要求。
14、7.5.3标识和可追溯性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15、7.5.4顾客财产
  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 
16、7.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 1 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评价和记录;
  ○ 2 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
  7.6.2 校准 / 验证记录
  对所有量具、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员工和顾客所有的设备)都应提供校准/验证活动的记录,用以提供符合确定的产品要求的证据。(TS要求) 
17、8.2.2内部审核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
  8.2.3.1制造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 1 应记录重要的过程事件
  ○ 2 组织应保持过程更改生效日期的记录。(TS要求)
18、8.3不合格品控制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19、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
20、8.5.2纠正措施
e)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8.5.2.4拒收产品的试验/分析
  组织应对顾客的制造厂、工程部门及经销商拒收的零件进行分析。应保存分析记录。(TS要求)
21、8.5.3 预防措施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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